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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8, Vol. 36 Issue (3): 57-68+168  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18.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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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刘志军, 张红霞, 王洪席, 王萍, 王宏伟. 新高考背景下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蕴、实施与应用.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8, 36(3): 57-68+168. 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18.03.006.
LIU Zhijun, ZHANG Hongxia, WANG Hongxi, WANG Ping, WANG Hongwei.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in the New CEE Context: Implic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Educational Sciences), 2018, 36(3): 57-68+168. 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18.03.006.

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研究"(14JZD04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适应新高考要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策略研究"(VHA150003)
新高考背景下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蕴、实施与应用
刘志军 , 张红霞 , 王洪席 , 王萍 , 王宏伟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现代教育研究所, 河南开封 475004
摘要:在新高考背景下,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既是落实改革精神的主要体现,也是推进改革进程的现实需要。本文在识读综合素质评价涵义的基础上,围绕综合素质评价为什么要用、为什么能用、怎么用、存在什么风险、需要哪些保障条件等问题,系统思考并回答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蕴与价值、国际经验与现实可行性、程序设计与实施、可能风险与保障条件等问题,试图对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理论追问和实施路线做出回应。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    高校招生    初筛    复试    风险分析    保障条件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in the New CEE Context: Implic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LIU Zhijun , ZHANG Hongxia , WANG Hongxi , WANG Ping , WANG Hongwei     
College of Education Science,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1, China
Abstract: In the New CE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contex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nrollment reflects not just the spirit of the reform, but also the need to promote the reform process.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why and how the evaluation should and can be used or implemented, what risks are involved, and what guarantee conditions are needed. Then, in a systematic way, it deals with the values and im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and practical feasibility, programming and implementation, possible risks and guarantee conditions. In conclusion, the article attempts to respond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to the application of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nrollment.
Key words: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nrollment    preliminary screening    re-test    risk analysis    guarantee conditions    

2014年启动的新高考改革的重大突破之一是确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机制,其中,难点正是“一参考”,即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问题。对于高校来说,如何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几乎是一个全新的挑战。自该制度提出以来,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究竟能不能用、如何使用等问题也是争论不断、异见并存。试点改革一轮结束之后,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将迎来更大范围的推广与实施,这既是落实改革精神的主要体现,也是推进改革进程的现实需要。因此,亟待对综合素质评价是什么、为什么要用、为什么能用、怎么用、存在什么风险、需要哪些保障条件等问题做出系统的思考与回答。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蕴与价值 (一) 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蕴识读

要科学理解综合素质评价,前提是对综合素质本身有清晰的认识。“所谓综合素质是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所呈现出来的内在、有机、互融的整体性素质,它涵盖了德、智、体、美等诸多方面”(刘志军,2016),是一个包括智力在内但又远远超出智力因素的复杂的整体综合性构成物。它“不是各类素质的‘组合’‘组装’,不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而是发现不同素质间的内在联系,使之融合起来、变成个性整体”(李雁冰,2011)。应该说,综合素质是一种同时包含了“学术能力”和“非学术能力”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存在。其中,“学术能力”侧重学生在智力方面的素养与表现,“非学术能力”侧重学生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非智力方面的素养与表现,两者共同构成综合素质的“双翼”,缺少任何“一翼”,都不是完整的、真正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2014〕11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精神,综合素质评价是指以学生成长记录为基础,通过描述和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和结果、日常表现以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等,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就其本质而言,综合素质评价不同于以往的学生群体评价,它不用统一标准来评价所有学生,而是充分尊重学生基础不同、禀赋有异、环境有别等差异状况,主张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学生进行多方面评价,其针对性、适切性更强。过去的招生录取方式主要是以高考成绩为衡量标准对学生进行甄别与选拔,更多地考查学生在智力方面的学术能力与表现,绘制的是一幅学生的“群像画”;而综合素质评价则更多地关注学生在批判思维、责任意识、人际沟通、问题解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为的是给每一个学生个体描绘一幅“肖像画”。因此,不论是从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都有着重要意义与价值。

(二)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价值分析 1. 从选“分”到选“人”:实现高校招生选拔信息多样化

在传统高考模式下,高校录取考生基本上都是严格依据高考成绩来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这种简单依据分数纵向排序的人才选拔方式貌似“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实则是用表面的公平掩盖了实质的不公平,即“见分不见人”“比分不比人”,致使高校招生选拔信息极其单一化、片面化,无法充分尊重考生个体差异,无法真正发现和评价考生的综合能力,尤其是容易忽视考生未来适应大学学习和未来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潜质。这样的招考制度显然无法满足大学尤其是高水平大学选拔人才的需要。那么,“除了依据高考分数之外,我们还能如何甄别考生?”(施邦晖,2017)从新高考制度的设计初衷来看,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可以将考生在高考成绩之外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成长发展过程全面呈现,从而为高校招生提供更加丰富、立体、多样化的选拔信息,有助于高校在人才选拔时,“见分也见人”“比分也比人”。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助于淡化当前招生过程中的功利性、即时性、结果性倾向,有助于建立基于多元评价指标体系的比较、甄别、选拔机制,实现从选“分”到选“人”的根本性转变,使高校能够选拔出更适合自己的而非只是单纯分数最高的考生。

2. 从“应试”到“育人”:助推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型

高校招生历来对高中教育有着重要导向作用,这一点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上有着更为直接的体现。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与实施问题上既有互为因果的一面,也有相互掣肘的一面。在高等学校看来,如果高中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不真,则不能用;信息不当,则不好用,同时如果高校自身的招生条件不足,也无法用。而在高中学校看来,既然高等学校招生不用综合素质档案,那它自然也不用枉费时间与精力去开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倒不如一心“应试”更为稳妥。可以说,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问题上,高等学校过于迷信权威,高中学校又过于看重结果,两者都忽视了综合素质评价独特的育人价值。从高中学校的实践逻辑来看,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可以在短期内为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校的“落地”提供一种直接动力,有利于促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渗透到、融合于高中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实现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常态化。从长远来看,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有助于“倒逼”高中学校更新人才培养目标,有效引导高中学校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高中教育由“应试”模式向“育人”模式转变起到良性助推和长远导向的作用。

3. 从“照办”到“自主选拔”:满足高校招生改革现实需要

在“唯分数论”的招生录取机制下,招生以高考成绩为唯一依据,高校在招生工作上所做的有限,能做的也有限。有学者谑称高校的“招办”为“照办”,“招生处”为“收生处”,这传神地反映了高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的无奈地位。在新高考背景下,高校被赋予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高要求和高挑战。高校招生需要更加缜密的招生原则、更加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更加严谨公平的评审过程以及更加综合的数据分析和政策评价研究。其中,申请资料的评审能力尤为重要,它要求评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能够合理综合评审申请资料,并根据评审结果做出录取决定的能力。可以说,提高高校招生能力已成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袁振国,2017)。有研究者调查发现,目前高校招生能力与主导录取权责之间尚存在较大差距,大部分高校在具体执行落实综合素质评价问题上大多莫衷一是或一筹莫展,并没有明确的使用思路或科学办法。不少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虽然前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处理与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精神对接的问题(张红霞,2017)。改革试点地区涉及到的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方案,也多处于初次尝试和经验摸索阶段,在具体如何评判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信息、可能会存在哪些风险、如何有效防范等问题上,普遍缺乏系统思考和深入研究。总之,随着考试招生改革的全面推进,探索和研究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将是高校面临的一个既现实又紧迫的问题。

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国际经验与现实可行性 (一)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国际经验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体系中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复制,各高校都在探索实验中。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大学的招生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中吸取、借鉴其成功之处,进而为我们更好地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以及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现代考试招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1. 学业成绩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纵观国外高校招生的依据选项,学业成绩仍是重要维度之一。有学者认为:“美国顶尖大学招生时的首要标准就是学业成绩。最近的20年,高中课程和成绩、AP课程以及SAT(ACT)成绩在美国大学招生中的重要性始终位居前三位。”(秦春华,2015a)也就是说,高校在招录新生时,除了综合考查该学生的个性特点、发展潜能以及学生对学校未来的可能贡献等因素外,其学业成就的优劣仍是高校判断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维度或指标,只不过它不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罢了。事实上,反观世界诸多国家对综合素质的理解与界定,其“相同之处是它们都认为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学业成绩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所搜索到的各种针对高中生的评价体系中, 基本上都没有把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学业成就排除在综合素质之外, 而都是把它作为一块十分重要的内容。把综合素质界定为除学生的非学术能力之外的素质, 则基本没有。”(崔允漷,柯政,2010)如前所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学术性能力”与“非学术性能力”的整体评价,所以,它绝不是不看学生的学业成就,恰恰相反,对于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仍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仍是其入围高校的重要筹码。

2. 高中期间参加活动的质与量是招生人员关注的重要内容

通过梳理国外高校招生的实践可以发现,学生高中期间参加活动的质与量亦是其关注的重要内容。诚如哈佛大学的费兹西蒙斯所说:“学生智能上的创造力、人格风范与执行良好判断的能力,在录取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这些特质无法从标准测验的分数看出来,只能透过学生的课外活动、老师与辅导老师的推荐信,与他们和校友或职员的面谈中才能得知。”(纽约时报,2013)基于此,国外高校在选拔人才时,绝不“唯分数论”,而是在“分数”之外,更为重视该学生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以及条件下取得相关成果的。也就是说,该学生的学习经历以及在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相关成果,更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学生的整体素质。对此,澳大利亚高校招生的做法更值得称道:“澳大利亚各高校招录学生的关键不是看学生的高考成绩是否优异,而是在成绩水平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挑选具有相关学习经历或相关学习成果的学生,这使高中阶段课程的学习更显重要,避免了僵化的应试教育,不仅符合公平入学原则,也有利于院系人才的培养与学术科研发展。”(蔡培瑜,2013)由此可见,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与判定并不仅仅是看你取得了多少证书、考取了多高的等级、获取奖项的水平层次等,更为重要的是考查学生进行相关活动或取得成绩的情境性。这就需要高校招生部门在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时,要评价学生相关成果的取得是在何种境况下完成的,如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受教育水平、生存环境等因素,进而基于综合衡量做出恰当、准确的判断。而此时的综合素质评价也“不再是脱离生命的客体存在,而是承载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蕴含着历史、文化与生活底蕴的主体性、意义性存在。”(田良臣,2016)

3. 作文或自我描述是招生人员做出专业判断的重要信息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成为高校多元录取的重要参考,其“高利害性”特征得到进一步的凸显与强化。综合素质档案中的自我描述或作文是学生对高中生活的总结,涵括学生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实践经历等信息,而高校招生人员正是根据这些体现自我特征的描述,来对学生目前的现状和以后的发展是否符合该校的办学定位与专业特点做出相应的专业判断。如世界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在其入学申请及备选材料中,就要求学生提供短文(想让高校了解自己的自荐书)、中学报告、中期学校报告、两份教师推荐函、备选知情人推荐意见(可以是校长、议员等的推荐信)、备选才艺材料,以充分公正地显示其所具有的综合素质(邹曌,2015)。可见,高校可以通过对考生的作文或自我描述等相关个人材料,做出应有的理性、专业判断。对此,诚如秦春华所指出的那样:“大学可以通过作文来考查学生的思维和看待问题的观点,也以此来了解学生在真实世界中的生活,特别是他(她)们如何克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经验丰富的招生人员往往善于从作文中发现适合的学生,并有能力判断出真假。”(秦春华,2015b)

4. 对多种信息的综合判断是高校招生的共同特点

从看“冷冰冰的分”到看“活生生的人”,反映与折射出了高校人才选拔理念的重大转变或转折。而“活生生的人”的构成则是复杂的、多元的、多样的,包括了学生生活背景、家庭构成、收入状况、种族身份、教育经历等多种因素。而对高校人才选拔来说,对学生多种信息的综合判断是其共同特点,而非只凭其中一条来作出判断与决定。有研究者指出,美国大学选拔新生依据的是丰富的、多角度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1)大学先修课程成绩;(2)标准化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主要包括学能评价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简称SAT)和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merican College Test,简称ACT);(3)高中各科成绩总评(Grade Point Average,简称GPA),它是高校对学生高中阶段每学期每门学科的平时作业和考试以及家庭作业、读书报告、课堂行为等加权平均后得出的分数;(4)自荐信和教师推荐信;(5)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6)学生展现出来的、可证实的兴趣(戴伟芬,王依依,2013)。事实上,美国高校对学生采用的综合判断做法并非自古有之,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发展与变化的过程,即美国大学招生制度经历了从“学校个体录取标准”到“证书录取标准”再到“综合录取标准”的转变。“综合录取标准”主要包括中学学业成绩和所修课程难度、招生考试成绩、课外活动才能、推荐信和面试(程军,刘清华,2013)。时至今日,综合录取标准已成为美国各级各类高校招生的主要原则和策略。不同的高校依据其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标准多元、风格迥异的招生办法,从而对美国的基础教育产生了较为重大的影响和引导作用。正如有学者所言,美国高校招生制度最显著的特色之一就是灵活多元,这种多元不仅仅是其招生方式的多元,评价判断标准的多元,更是其招收学生构成上的多元,即运用多元化的方式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求考生具有较好的学习成绩等智力因素,也要求考生拥有较强的非智力素质;既考虑考生的个人条件,也考虑班级乃至年级甚至学校整个集体的互补性(吴小玮,2013)。无疑,正是基于对学生多种信息的综合判断,高校才能对评价对象获得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进而才能获得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结论。

5. 招生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是国外大学招生的重要特征

在未来的高校招生录取中,招生人员的专业化是决定招生事业成败的关键。国外著名大学的招生队伍建设,除了规模十分庞大、人员构成高度多元之外,其成员也都具有非常丰富的招生经验和精准的专业判断。在哥伦比亚大学,仅一个教育学院的招生人员就有五十多人,他们全年都在从事招生工作,有的人一干就是几十年,直至退休。在他们看来:“招生录取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招生人员必须是接受过系统训练的专业人士,录取决策必须由专业人士做出。对专业人士的尊重意味着排斥了非专业人士的干扰和影响——因为你不专业,所以你没有资格来决定录取。在一些欧美国家,即使是法院,也不能决定大学应该录取谁不录取谁,招生中复杂的教育决策应当交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大学来决定。”(秦春华,2016)而正是这些“伯乐式”招生官的“独具慧眼”,才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从美国一流大学的招生办来看,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专业化程度都给了我们极大震撼。通常其大学的常设招生机构人员都在20-50人左右,其下属部门一般包括中学沟通、招生宣传、考生申请、资料录入、素质评价、学生录取、研究决策等相互连锁的部门。”(刘清华,2016)正是这种健全的招生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充足且专业的招生人士的构成为其招生的专业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人力资源基础。而反观我国高校招生的专业化建设议题,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是十分明显的,诚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和世界一流大学相比,目前中国大学——包括北大、清华等最顶尖大学——在这方面的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也没有积累起足够的识人选人经验,对于大学招生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实际上,即使有了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如果没有专业化人士的操作,其效率和结果也会大打折扣。”(秦春华,2015c)基于此,我国高校急需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招生管理体制机制,进而保障制度实施的权威性,促进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 综合素质评价在我国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国际经验为综合素质评价在我国高校招生中的使用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同时由于招生基础、体制机制及文化环境的不同,国外的成功经验很难直接照办或套用,需要对我国综合素质评价有整体的制度设计,对综合素质评价在我国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可行性有着清晰的认识。

1.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原则:谁使用,谁评价

在传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常常是由高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出等级评价,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这一评价结果不论就其科学性还是其可用性都深受高校质疑,高校招生人员也直言不会使用这样一种评价结果。在新高考背景下,综合素质评价遵循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即评价结果的使用者是谁,就由谁来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这是对以往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制度性变革,既符合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的现实需要,也暗合了现代教育评价理念的本质追求。

具体来讲,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方式可以多样化,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指导学生学习与发展、校内学生评价以及改进教育教学等;第二,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对学生进行评价,高中学校只需将真实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不必也不能代替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可见,谁使用谁评价的显著特点在于将两类不同的利益相关主体区别开来,以便落实双方各自的责任,避免彼此之间的错位(柳夕浪, 2016, 第51-56页)。

2.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前提:客观记录

客观记录是学生高中三年学习、生活点点滴滴的记录式再现,能够全貌式地呈现学生成长发展的历时性动态过程。《意见》明确指出,学生要客观记录其成长过程中能够集中反映其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的关键信息和代表性表现,如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所承担任务、结果等,以及平时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修习情况等。同时,要收集各类活动中制作或创作的作品、相关的图片、音像资料、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报告以及获奖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除平时考试成绩、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由相关教师负责导入外,其他活动记录多由学生整理后,遴选其中的代表性记录信息构成综合素质档案的内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主要表征证据,用于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根据“内外符应”理论的观点,“人的外部表现与内部素质具有一致性,即某种素质能通过相应的行为表现出来,而且某种行为能够说明人具备相应素质”(罗祖兵,2011)。因此,可以通过关键行为表现来判断学生是否具备某种素质。可见,客观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判的重要前提,其客观性、真实性至关重要。

客观记录的要求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要写实,避免弄虚作假,即要求所作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以保证成长档案的真实性;第二,要及时,避免集中突击,即要求开展活动后及时记录。有校级电子平台的学校,要能保证平台随时开放,学生在学校或在家中都可以随时记录信息、上传材料;以纸质形式记录的学校,要统一设计规范活动记录表,便于学生留下活动的痕迹,其目的是让高校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时,能够有据可查、有证可依。

3.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依据:综合素质档案

综合素质档案是学生高中三年学习、生活的高度浓缩和精华提炼,它不仅包括了学生在学业水平方面的过程性和结果性表现,还包括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成长发展状况,呈现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的动态成长历程,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档案是最能代表和说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关键性行为和代表性行为的提炼,相当于是学生高中三年的个人履历。通过履历分析技术可知,以应聘者个人过去的历史作为评价依据来分析、预测未来的职务行为倾向或成就,这种经历内容详实、信息多样,且通常都是可以核实的。同样,综合素质档案是学生过去高中三年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典型或关键信息的写实记录,有证可查、有据可依,高校招生人员可以通过对学生个人背景、学习与生活经历中的关键事件的分析,来判断学生对未来大学学习及未来社会生活的适应性和发展可能。而且这一方式具有评价内容广泛、评价方式契合度高、评价结果科学性强、评价实施操作性强等特点,因此,可以作为高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是用于高校招生的基本条件,档案材料的要求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重点突出,避免面面俱到。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的项目可以空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二是要个性鲜明,避免千人一面。能够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优势的项目可以各种形式在档案中充分呈现,杜绝档案材料模式化、统一化倾向,以便能真正有助于高校招生能用、好用、愿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

4.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技术支持:人才测评技术与方法

人才测评是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人的基本素质及其绩效进行测量和评定的活动,其背后的基本原理是:第一,匹配性原理,即人才测评要对测量到的人才特征与人才需求标准之间的适合性做出明确的判断,为人才的使用和培养发展做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而不是简单地对测量属性的数字化描述。第二,推断性原理,即人才测评是通过抽样的方式对人的潜在特征及其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进行推断的结果,这是一种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的科学的可能性推断,而不仅仅是个人经验的主观推断。第三,误差性原理,即人才测评的推断性结论是有误差的,不是百分百地绝对性判断,但误差原理并不否定测评的科学性和有用性,相反,通过减少和控制误差,把误差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才是一种科学的测评态度(苏永华, 2011, 第26-29页)。基于上述基本原理,人才测评综合吸收借鉴了心理学、组织管理学、行为科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成果,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测评技术与方法,并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中。因其与综合素质评价有着内在的逻辑一致性,人才测评技术与方法也为高校探索适合人才培养定位的自主选拔办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的实质即是高校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技术与手段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进行测量和评定,从而选拔出更符合学校培养定位的优秀学生,可见,人才测评的技术与方法在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首先,考生综合素质需要与高校办学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这一点仅仅通过高考成绩的数量化描述是无法获知的;其次,综合素质是个体所呈现出来的内在、有机、互融的整体性素质,这些素质特征大多不可能进行直接测量,只能是间接测量,而间接测量的结果本身就是一种推断,而且是通过对考生已有行为样本的考查来推断其整体素质;最后,凡有测评必有误差,综合素质评价也不例外。由于考生的素质特性具有复杂性和间接性,评价结果往往因工具、环境、操作实务等环节产生误差,因此,设计和选择科学的测评方法和工具,以减少和控制误差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程序设计与实施

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评价工作。《意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因此,借鉴人力资源测评中的履历分析技术,高校招生部门可以在参考考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对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初筛”或“初评”,以便初步预测考生各方面的能力与潜质,如有必要,还可以在接下来的复试环节采用各种测评方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验证或考查,最终在招生录取环节通过评价结果的科学合理使用,实现高校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一) 初筛 1. 初筛的内容

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初筛的重要依据。根据《意见》精神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良性持续发展需要,一方面,高中提供的纪实性档案材料是申请材料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另一方面,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提出体现高校特色的材料要求。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初筛的内容。

因此,初筛的内容组成应既包括统一性要求,也要体现各高校的个性化要求,前者可以与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校本化实施保持内在高度联动,后者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高校选拔适合学生的需要, 这在2017年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方案中已经初现端倪。如清华大学的初评, 是“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再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将“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两所学校的初评或初审都是既包括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内容,也体现了各自的个性化要求,为初筛内容的选择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范例。

2. 初筛的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托,直接决定着评价结果是否科学合理。一份良好的评价标准要同时满足客观性强、适切性好、区分度高等要求。除此之外,申请材料的初筛标准还要满足多元化要求,即高校应根据自身人才选拔需要,制定多元化的初筛标准,由招生人员参照多元化评价标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如,清华大学历来有注重体育文化精神的优良办学传统,因此,初筛标准中有专门针对学生的“文体特长”情况的考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一所以理工见长、注重科技人才培养的高校,学生的科学学科竞赛成绩以及探究意识、创新能力则是其十分看重的初筛标准。

3. 初筛的程序

初筛程序指的是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筛的工作流程或步骤。根据履历分析技术的基本要求以及考生申请材料的内容特点,初筛的程序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步骤(如图 1所示)。

图 1 综合素质评价初筛流程图

第一步:阅读申请材料。阅读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用于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生源地、主要奖惩经历等;(2)关键信息,主要考查学生的学术性素养、非学术性素养以及个性特长,重点阅读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审美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典型事例或关键表现,如各类学习成绩、活动记录、自我陈述、高校要求材料等。阅读要求有:(1)使用“关键指标”,即招生人员可以根据招生需要,依据某些“关键指标”初步确定或排除某些人选,如在重要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并被记录在档案中的考生可直接淘汰;(2)识别“含糊”信息,即识别档案中运用含糊字眼表达的某些关键信息,如考生在自我陈述中说自己“博览群书”,但在档案中又无明确证据证明该特征,招生人员应尽量识别,并做出恰当处理,如标记“面试时重点考查‘博览群书’”等;(3)甄别“虚假”信息,即招生人员应对档案中的虚假信息或作假行为加以甄别,如学生在档案中标明自己获得过某高级别奖励,但证明材料中缺失或与事实不符;(4)分析内容“逻辑性”,即招生人员应关注档案中有关信息的逻辑性,包括前后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学生身份、是否不合常情等,如在自我评价中自称“细致耐心”,但在档案中却发现多处错别字(张红霞,2017)。

第二步,给出申请材料的评判结果。招生人员在阅读考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可由高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判。如,申请材料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比较符合高校特色要求等,能够判断出考生综合素质较好者,视为通过;申请材料有表现欠佳的记录或内容、不符合高校特色要求等,视为不通过。

第三步,确定复试资格人数。获得复试资格的人数可由各高校根据招生复试人数比例自行划定。此外,考试中出现的“专才”“偏才”者,可由高校招生部门单独讨论、分析并作评判。

(二) 复试

复试是在初筛的基础上,对通过初筛的考生进行进一步验证或深入考查的过程。如前所述,人才测评技术和方法可以对人的素质及其绩效进行有效测评与考查,为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面试或复试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基础。从已有的人才测评技术和方法的主要功能和特点来看,综合素质评价可以使用的复试方式方法有很多,比较适合于高校综合素质测评的复试方式主要包括:开放性面试、行为性面试、情景性面试、压力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法、集体游戏、即兴演讲、即兴写作、嘉宾演讲(专家讲座)、模拟课堂、实验室观摩等。如,情景性面试是通过向考生提供一种假定的情景,使考生扮演特定的角色,围绕特定的任务去接受考官的提问,从而有效观察学生在情景中的行为反应、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即兴演讲是考生按照给定的材料组织、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目的在于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批判思维以及思维的逻辑性和发散性等。

各高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从多种复试方式中选择一种或若干复试方式的组合,同时评价结果可以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如等级或分数,也可以采用质性评价方式,如评语等,其目的在于通过可行的途径,选拔出适合自己的学生。如,复旦大学采用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的方式,面试专家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每位考生共计面试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最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再如,上海纽约大学采用的是校园日活动,这一活动包括自由交谈、结识朋友、欢迎晚会、集体游戏、团队活动、模拟课堂、互动交流、嘉宾演讲、单独面谈、即兴写作等一系列小活动,以便于从不同角度考查学生的人生态度、价值取向、求知欲望、思维方式、英语水平、沟通能力、创新意识、批判精神、团队合作、学习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由考官对每个学生的每项活动表现作出评价,并提出“建议录取/不录取”的意见,最终由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个考官的评语评价决定是否录取学生(吴小玮,2013)。

与初筛相比,复试能够更直观、更准确、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实现高校招生选拔信息的多样化,这无疑是高校选拔优秀生源的有效途径之一。但由于复试本身的复杂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更强,对复试人员的要求也更高,选择什么样的人、由哪些人来进行复试、通过什么形式对复试人员进行哪些培训等都有待进一步探索。如,有高校通过建立复试专家库,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复试专家,根据当年复试的具体要求,对复试专家进行集中培训,从而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复试的顺利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从目前来看,我国可能还不具备在高校招生中大规模推广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现实条件。在当前环境下,建议可以先在少数学校部分考生群体中使用,如,首先在高校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项目上尝试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在实践探索中积累有效经验,为今后各级各类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奠定基础,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招生自主权和专业性,最终由各高校自主决定使用方式与使用范围,从而使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实践探索呈现更加健康、积极的样态。

四、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可能风险与保障条件

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对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大有裨益,但是,由于受评价对象的复杂性、评价实施的科学性、评价过程的高成本等因素影响,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高校招生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提前做好防范预案,积极确保条件支持。

(一) 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可能风险 1.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风险

综合素质档案及体现高校特色要求的材料的真实性是影响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决定性因素。调查显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是高校招生部门最为看重的一点,是决定高校招生是否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环节。由于申请材料的初筛与高校招生录取具有高利害关系,考生为了获得更好的初筛成绩,有可能出现从良就虚,精心“包装”档案,夸大或捏造事实等失信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遵循科学的评价程序,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确认、审核、公示制度外,高校也要通过设计评价工具、采用技术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申请材料尤其是关键信息的真实性验证。

2. 综合素质评价的效度风险

效度风险指的是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否有效。在初筛阶段,预测效度主要与综合素质档案内容的真实性程度直接相关,即档案真实性越高,效度越高,反之,则档案真实性越低,效度越低。在复试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容易受到考官主观因素的影响,如第一印象、晕轮效应、首因效应、近因效应、刻板印象、对比效应等知觉偏差无法完全避免。此外,考官由于需要在限定时间内考查较多考生,也容易出现疲劳效应,导致评价效度降低。

3. 招生技术的专业性风险

高校招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离不开一系列相关招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项工作如此重要,它已成为决定高校招生工作能否取得成功或成效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在我国统考统招的招生制度下,高校招生只是“凭分而录”,毫无技术可言。而在“综合评价”背景下,如何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和先进的招生技术,以对考生实施精确判定、识别与评价,是摆在各类高校面前的重要课题。一言以蔽之,我国高校招生工作“必须创新发展基于现代心理学、教育学和IT技术的科学测评体系与考试招生技术,努力研发更加科学和精准的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技术,以专人、专职、专项研究开发来迎接现代考试招生领域提出的挑战。”(邱宁,2016)而目前,我国高校普遍缺少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的招生经验积累,这无疑是潜隐的重大风险之一。

4. 评价人员的公正性风险

与传统的招生工作相比,综合素质评价对评价者有着较高的职业和专业要求。在初筛阶段,初筛人员的档案材料评审能力至关重要,比如,要看初筛人员是否掌握了初筛的理论与技术,是否熟悉初筛的内容、方法和基本要求,是否能够客观、公正地综合评审申请资料,并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等。而在复试阶段,考官应具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等较好的人格品质,能够熟练掌握并科学运用各种复试方法,在复试过程中尽量减少个人主观性、经验性判断。因此,高校招生部门应加强招生人员队伍建设,对招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使招生人员掌握一定的筛选、分析、评估技巧,提升其评估的专业能力与素质,加强其职业道德规范与纪律等。

5. 成本投入等风险

成本风险指的是综合评价开展过程中所需的时间、人员、场地、财力等投入成本。与传统的纸笔考试相比,不论是初筛、复试,还是录取,综合评价的实施对成本的要求都较高。如在初筛阶段,需要一定数量的招生人员对大量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筛选、分析,并做出评判。在复试阶段,通常需要多个考官在较长时间内才能完成对一位考生的评价工作。在录取阶段,也需要招生人员花费远比目前录取时间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工作。这些都需要高校招生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较高的成本。

对高校招生部门而言,综合评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它又是高校选拔优秀生源的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之一,针对上述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各类风险,高校招生部门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二)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保障条件 1. 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电子平台可以直观、便捷、高效地呈现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综合素质评价校本化、常态化实施的重要保障,同时,它也是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真实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一般说来,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学生各类成长记录信息的录入、导入、存储、编辑、上传、呈现、统计、发布、生成等。根据电子平台开发和使用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电子平台和校级电子平台。

(1) 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电子平台

省级电子平台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省(区、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研制与开发的管理系统。省级电子平台主要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典型活动、表现以及课程学习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学生毕业时,从省级电子平台提取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省级电子平台重在实现省域范围内的分阶段集中性填写、全过程统一化管理,主要用于高校招生提取综合素质档案信息服务。

(2) 综合素质评价校级电子平台

校级电子平台是由学校自主研发、维护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研制、开发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校级电子平台;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则可以采用电子版或者纸质的成长记录袋。校级电子平台主要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典型活动的客观记录、感悟记录以及课程学习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要包括成绩、过程及结果),可通过文字描述、图片音像资料、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来全面、真实、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校级电子平台重在记录、呈现、交流、评价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性、动态性信息,主要用于促进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帮助学生以及学校开展学生评价。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校级电子平台和省级电子平台有效对接,学生平时的过程性信息主要在校级电子平台上呈现,每学期末经过整理遴选和公示审核后,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导入省级电子平台,这样既有助于保证过程性信息的真实性,也有助于提高高校招生使用的便捷性。

2. 提升高校招生能力建设

提高高校招生能力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在当前形势下,改进和提升高校招生能力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高校招生人员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招生人员的专业化是高校招生能力建设的核心。在“唯分数论”的招生录取机制下,高校选拔学生的唯一标准就是高考成绩,招生人员无需也没有任何专业性可言。将综合素质评价用于高校招生打破了“唯分数论”倾向,需要高校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对学生整体素质进行全面综合考查,从而选拔出更适合的优秀生源。这使得高校招生人员在招生理念、招生内容、招生方式以及招生结果的使用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也给高校招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带了巨大挑战。从目前来看,提升高校招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迫在眉睫。

第二,高校招生机构的专业化转向。高校招生机构的专业化是高校招生能力建设的重心。传统高校招生工作更多地是一种行政性事务,是大学组织管理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招生机构也是学校行政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并非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因此,在招生过程中,行政力量往往远大于学术力量。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机制下,高校招生机构亟待实现专业化转向。通过建立综合性自主组织,充分发挥高校招生机构的学术性功能,从政策制定、申请材料收集、综合素质评审、招生数据分析、招生政策研究等多个方面持续提升招生能力,确保招生过程的专业化。

第三,高校自主选拔活动的探索性实践。高校自主选拔活动的实践探索是高校招生能力建设的有效路径。长期以来,高校招生的自主权和自主空间十分有限,也使得高校在自主选拔活动中几乎“无所作为”。在新高考背景下,统一化、模式化的招生录取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改革的需要,应当允许也需要高校冲破传统的“照办”招生模式,充分发挥高校招生工作的实践智慧,自主探索灵活多样的招生选拔办法。如,随着新高考试点地区迎来“收官”之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高校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三位一体”招生中都纷纷制定出台了各自的自主选拔方案,为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实践之路,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相信随着新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将会激活更多高校的自主选拔活力,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招生工作中逐步实现选拔活动的“百花齐放”。

3. 建立健全诚信问题追责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是重点也是难点,其“保真”看似应由高中学校来保证,但实则与高校对诚信问题如何追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诚信问题追责机制,不仅有助于促使高中学校真正做到、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保真”,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真正改变高中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应针对不同的诚信责任主体,包括学生、教师、学校以及高校招生人员等,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诚信问题追责机制。一方面要鼓励提倡守信行为,增加诚信者的收益,另一方面要惩戒防范失信行为,增加不诚信者的成本,全面营造健康向上的诚信文化氛围和文化生态。

此外,2016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执行人规定了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各省也陆续出台了实施办法,形成了多方联合联动惩戒举措,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这一思路在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追责上也有非常高的借鉴价值,同样可以在教育系统上下、内外之间形成多方联合联动惩戒机制,共同促进诚信建设的局面,积极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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