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21, Vol. 39 ›› Issue (3): 1-13.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21.03.001
• 特稿 •
李立国
Liguo Li
摘要:
从大学治理的制度逻辑看,大学制度与治理是相互作用的,制度对于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实践起着指导和约束作用,治理实践和治理体系有助于制度的完善。大学制度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是在治理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完善的,是治理主体与制度实践互动的结果。在治理实践中形成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规则和习惯等。因此,制度逻辑不是说要去主观建构制度,而是说在制度认知、制度构成、制度运行与制度行为、制度评价的互动中实现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制度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发展中,人的因素起着关键作用,要充分注重和发挥人的因素特别是治理主体的作用与价值。大学治理的制度逻辑的关键在于通过融通“大学之制”与“大学之治”,使得大学制度通过体制机制建设转化为治理体系,并使得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在治理实践中,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从而使制度逐步成熟定型,推动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