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05, Vol. 23 ›› Issue (2): 10-19.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05.02.002
郭晓明
晓明 郭
摘要:
课程知识的合法化作为一个过程,须有课程知识的供应制度作保障。作为课程知识“合法化”的内在机制和操作体系,课程知识供应制度控制着课程知识的选择、组织、分配和解释,影响着学习者的个体精神自由。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课程知识供应制度仍是“国家主导型”的,而且政治意识形态和“技术意识形态”对课程知识的供应形成强有力的控制。这种相对僅化的课程知识供应制度正面临着社会结构转型、信息化发展的严峻挑战,急待在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视域下进行调整。其方向和着力点是:消除一元化意识形态的强行干预,突显公共领域的平等协商;打破国家主导的权力格局,实现多元权力主体共契。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