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精简机关、部分公务分权已成共识,然而现“评估院”、“评估中心”等机构从教委退出来还不是中介组织,学校与公民社会也一直习惯于依赖政府,组织的发育、变迁受制于“社会记忆系统”。可见改革不能抽掉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近来的政治、经济情势也表明强势国家(hard state)或行政方式于我国是一种较为稳定基本制度。因此,减少因剧变而来的不必要的成本,采取国家法团主义,利用原有的组织框架引入教授及专业联盟等组织是符合国情的作法,这里:国家只直接面对评估院这样的一个“桥梁”或“牵头”性组织,通过它规制并购买专业组织的评估服务(公共产品),实行合同委托与市场竞争,以实现我国“管教育、办教育、评估教育三者分离”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