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18, Vol. 36 ›› Issue (3): 69-78+168.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18.03.007
田爱丽, 严凌燕
TIAN Aili, YAN Lingyan
摘要: 2014年高考综合改革要求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理论上讲,综合素质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中利用并调动心理、社会等资源以解决复杂任务的能力,对其评估需要考察学生在处理实际问题时的表现。在政策层面,国家将综合素质划分为若干维度,并要求高中学校组织记录,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根据上海市综合评价改革九所试点高校以及上海纽约大学的录取实践发现,综合评价试点高校通过组织校测、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综合高考与学业考试成绩等方式,初步形成了一条综合评价招生的路子,并取得一定效果。为深化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提升招生能力,高校需在招生中进一步体现学校办学理念,提高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的科学性与专业性,为综合评价招生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