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的待遇体系对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师资均衡配置和激发农村教师的工作动力与发展活力至关重要。对12省39县(市、旗)的大规模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教师工资收入区域间差距大,部分地区农村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低;县域内教师工资收入差距小,未能充分体现学校的艰苦偏远程度;群体间工资收入水平差距显著,未能充分体现教师实际贡献。这种待遇格局与农村教师工资收入的基本构成及决定因素密切相关:“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体制决定工资收入的整体水平,“补偿性工资”的功能设计凸显县域内农村教师的群体差异,而“二次分配”下的绩效工资体现教师的个体差异。为了充分发挥农村教师工资收入的劳动定价、差异补偿和持续激励功能,应优化农村教师工资收入结构,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督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