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12, Vol. 30 ›› Issue (2): 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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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的教育规范:批判与重建

高小强   

  1.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兰州730070
  • 出版日期:2012-06-20 发布日期:2012-10-09
  • 通讯作者: 高小强
  • 作者简介:高小强
  • 基金资助: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9 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基础教育改革与理论创新研究”(课题批准号DAA090155)。

Education Norms in the Folk Society: Critique and Reconstruction

GAO Xiao-Qiang   

  • Online:2012-06-20 Published:2012-10-09
  • Contact: GAO Xiao-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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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社会传统的教育规范是零碎的、粗疏的、不成文的和俗化了的,但其目标不是教导人怎样按照规则进行行为选择,而是造就有德性、有品格的人;与传统教育规范相比,在乡村学校,新的法规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方向的发展,因而具备了更强的技术性、可预测性和可算计性。尽管许多现代教育规范变成了“金规则”,但是因为一味追求“合法性”而忽视了“合道德性” 和“生活的真实性”。只有指向人自身的、关注人的幸福生活的、合道德性的教育规范才是有意义的教育规范。

关键词: 乡村社会, 教育规范, 批判, 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