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20, Vol. 38 ›› Issue (3): 25-31.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20.03.003
胡劲松, 张晓伟
Hu Jinsong, Zhang Xiaowei
摘要: 教育惩戒是学校或教师对违纪学生实施的旨在帮助其认识错误和矫正行为的负向干预措施。即使现行教育法律并未明示,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也可以为教师实施惩戒提供法律依据。法规可以调整学校惩戒行为,但却不适于调整教师惩戒行为。借鉴域外经验,运用行政指导或者行政命令指导学校制定教师惩戒规则,或者直接授权学校制定教师惩戒规则,则不失为一种可能的规制选择。它符合教师惩戒的教育行为属性,也是对教师专业权利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