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24, Vol. 42 ›› Issue (6): 102-111.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24.06.009
董圣足1,2, 王慧英3
Shengzu Dong1,2, Huiying Wang3
摘要:
过去一个阶段,我国民办教育宏观治理重在通过推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破解政策瓶颈,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以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实施为标志,民办教育制度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民办教育宏观治理步入以鼓励公益办学为重点的全面规范期。新形势下,服务服从于教育强国建设,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基本架构,遵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多元治理、依法治理”的总体思路,厘清治理逻辑,完善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使民办教育在发展中走向制度化规范,在规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