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2020, Vol. 38 ›› Issue (10): 89-100.doi: 10.16382/j.cnki.1000-5560.2020.10.008
申素平, 周航
Shen Suping, Zhou Hang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风险规制经历了政策规制阶段、法律规制阶段与综合规制阶段,初步建构起政府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并与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相衔接的学校风险法律规制体系。在风险规制视角下,我国学校风险法律规制在规制原则、规制目的、规制主体与规制方式上存在诸多不足。为推动《学校安全条例》的制定,应当确立风险预防原则、重构风险规制目的、拓展风险规制活动与重定风险规制空间。